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9年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6-05

 渝建通报〔2020〕1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19年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

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消防设计质量,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25号)相关要求,我委对2019年已出具《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确认书》的60个项目进行了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是职能划转后创新消防设计审查监管方式的一次积极探索,反映了目前我市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思路清晰、推进有序、措施有效、全国领先,为指导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提供了参考。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检查情况

我委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60个项目的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五个专业重点检查有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此次检查的60个项目中,建筑工程43个,装修工程17个,总建筑面积791.60万平方米,约占2019年全市消防设计审查总建筑面积的10%。无需进行整改的有23个项目,需进行整改的有37个项目,涉及各专业的问题共计164条。

从检查情况看,2019年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和图审质量总体良好可控,未发现无法整改的消防设计问题,发现的问题整改后均能符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其中,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能够较好履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做好消防设计质量管控工作。重庆市设计院、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能够较好履行设计单位主体责任,认真编制消防设计文件。重庆赛迪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等单位能够较好履行图审机构主体责任,把好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关。

二、存在主要问题

此次消防设计专项检查主要反映出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是提供图纸方面。有12个项目不同程度上存在缺少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或楼栋施工图,缺少设计总说明、结构计算书、专家评审意见等情况。

二是建筑设计方面。有5个项目存在疏散门数量不够、疏散有效宽度不足,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等部位防火分隔不到位,设备用房防火门等级标注有误等问题。

三是结构设计方面。有3个项目存在未设计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的消防车荷载,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不满足规范要求,未明确钢结构构件的防火涂料喷涂等问题。

四是给排水设计方面。有5个项目存在未明确消防水池容积,未标注取水口井底标高,室内外消火栓布置间距过大,出水干管上未设置压力开关等问题。

五是电气设计方面。有7个项目存在应急照明设计照度不够,消防电源敷设未与正常电源分开,火灾报警系统短路隔离器设置有误,部分位置漏设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等问题。

六是暖通设计方面。有5个项目存在排烟口的设置距离、设置高度、防烟分区划分有误,单个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加压送风量计算有误,未明确采用自然排烟的房间的可开启外窗面积等问题。

对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在6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按相关规定完善有关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立即开展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6月30日前对已出具《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确认书》的特殊建设工程开展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要求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计质量。

二是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检查制度。建设单位在设计交底前进行自查,设计单位内部审查,图审机构内部复核;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