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管〔2020〕2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企业及个人“挂证”行为处理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在职业资格人员“挂证”专项整治中,我厅先后发布《关于对第三批涉嫌“挂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的公示》和《关于对第四批涉嫌“挂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的公示》。经排查、公示、申诉处理,我厅认定查处了一批“挂证”人员和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认定宋涛等人(详见附件)存在“挂证”行为。按照规定,撤销其注册许可,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注销权限的,将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法进行处理。
二、对违规使用上述“挂证”人员证书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按照规定记不良诚信记录,依法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附件:职业资格人员“挂证”查处的企业和个人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