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企业及个人“挂证”行为处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19

琼建管〔2020〕2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企业及个人挂证行为处理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在职业资格人员挂证专项整治中,我厅先后发布《关于对第三批涉嫌挂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的公示》和《关于对第四批涉嫌挂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的公示》。经排查、公示、申诉处理,我厅认定查处了一批挂证人员和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认定宋涛等人(详见附件)存在挂证行为。按照规定,撤销其注册许可,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注销权限的,将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法进行处理。

二、对违规使用上述挂证人员证书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按照规定记不良诚信记录,依法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附件:职业资格人员挂证查处的企业和个人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职业资格人员“挂证”查处的企业和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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