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19〕43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重庆玖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年代
元禾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申报
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有关单位:
经核查,重庆玖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年代元禾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重庆玖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年代元禾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记录。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相应资质申请。
附件:
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