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1-64596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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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1-11-29 |
文 号 | 公示〔2021〕16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对2021年省级园林县城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城管委、住建局、园林局:
根据《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修订稿)》(鄂建〔2010〕141号)有关要求,由市州住建部门推荐,10月28至29日,我厅组织专家对黄冈市浠水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进行了实地考评。经专家组综合评审,浠水县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拟命名为2021年省级园林县城。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9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处。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27-68873723
邮寄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4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处
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