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1年修订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各有关单位:

   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相关文件要求,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了《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的编制工作。经过第一轮公示后,经过修改,现将《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1年修订版)》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发送邮件或传真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方式:石景海 0431—82752609

    邮箱地址:jljskj@sina.com

  附件:《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1版)》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5日

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1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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