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山西航晋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28家工程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的公示(第1080号)

发布时间:2021-07-20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晋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规定,山西航晋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附件)不再具备现有资质条件,我厅于2021年5月8日发布《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整改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1〕614号),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截至目前,以上企业未提交整改材料,拟撤回其相关资质。现将拟撤回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至7月27日,请企业属地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查阅。公示期满后,我厅将依规定撤回企业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0351-3580010

 

       附件:拟撤回资质企业名单.xls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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