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规范发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十条措施》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的有关要求,积极深化我省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规范发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十条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一)对《公开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二)对《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发改价监〔2018〕135号)的有关要求,《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及兜底条款情形。

  三、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工程总承包的十条措施修改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jt_scc@gd.gov.cn。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收,邮编:510045。


  附件:规范发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十条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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