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厅组织起草了《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wzszx@163.com。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431-82752367。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吉林省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26室,邮编:130051。
附件: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