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诚信记录监管暂行规定〉的通知》(沪燃管行字(2016)3号)文件的规定,对以下1名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不良诚信记录予以公开。
编号:诚2021-004
姓名 | 陈凯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78.1.28 | 年龄 | 43 | |
处罚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 | 限制期限 | 2021.11.16~2024.11.15(三年) | |||||
所属企业 | 上海百斯特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 | 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 20201039 (注销) | |||||
文书依据 生效时间 | 2021.11.16 | 违法违规地点 | 浦东新区潍坊街道东建新村 | |||||
文书依据编号 | 普2108880040号 | 违反规定 内容归类 | 违反燃气经营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诚信内容第10项:其他违反燃气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 |||||
违法违规事实说明: 陈凯原为上海百斯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职工。经查实,2021年8月3日,上海市燃气管理中心、新区建交委(公用处、公用中心)、新区执法局规土大队等部门,在潍坊新村开展液化气餐饮用户端的联合检查中发现2只百斯特公司气瓶无满瓶销售信息,且其中有1只使用可调阀。浦东新区执法局规土大队依据《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五十条第十二项,向百斯特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2万元。百斯特公司对违规员工陈凯进行了内部处理,解除与陈凯的工作关系并向管理部门提交报告申请注销陈凯的送瓶工证。陈凯送瓶工培训合格证书编号:20201039,由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予以注销。
限制事项: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实施〈上海市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诚信记录监管暂行规定〉的通知》(沪燃管行字(2016)3号),陈凯被列入上海市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诚信记录管理信息库,三年内不予参加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时间为2021.11.16~2024.1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