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城镇排水设施数据采集与信息管理技术标准》编制等5项购买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以询价方式确定《福建省城镇排水设施数据采集与信息管理技术标准》、《福建省城市供水企业安全运行管理标准》、《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监测技术规程》、《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评估共5项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现邀请符合资格的机构报价。

一、委托事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委托内容

主要内容及时限要求

控制价

1

福建省城镇排水设施数据采集与信息管理技术标准

编制技术标准

主要内容:

1.确定总体工作思路。

2.开展调研工作,完成技术标准大纲。

3.完成技术标准编制并印刷出版。

时限要求:

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并提交电子版。

 

6万元

2

福建省城市供水

企业安全运行管理标准

修订标准

主要内容:

1.确定总体工作思路。

2.开展调研工作,完成标准大纲。

3.完成标准修订并印刷出版。

时限要求:

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并提交电子版。

 

6万元

3

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

修订标准

主要内容:

1.确定总体工作思路。

2.开展调研工作,完成标准大纲。

3.完成标准修订并印刷出版。

时限要求:

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并提交电子版。

 

6万元

4

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监测技术规程

修订技术规程

1.确定总体工作思路。

2.开展调研工作,完成技术规程大纲。

3.完成技术规程修订并印刷出版。

 

5万元

5

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评估服务

监督评估指导服务

1.定期组织评估组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城建组)进行实地调研、监督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2.保障评估组成员食宿、交通等,按标准发放专家费。

7万元

二、承接主体确定方式

符合要求的机构,按最低价中选原则确定承接主体和购买服务费用。

三、报名和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78 9:30

(二)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办公室。

(三)联系人:黄丽娟,0591-87819185

(四)比选时间: 2021 789:30,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承接主体的确定:按最低价中选原则确定承接主体。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合同包1要求

1、参选单位应是具备国家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或国家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

2、参选单位应具备编制我省污水处理、排水管网排查及信息数据方面相关技术标准或导则的经验。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4、参选单位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参选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合同包2要求

1、参选单位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具有熟悉省级城市供水企业安全运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两年以上省级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专家经验。

3、参选单位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参选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单位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合同包3要求

1、参选单位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具有熟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技术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两年以上省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专家经验。

3、参选单位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参选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合同包4要求

1、参选单位应是具备相关污水污泥检测资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具有污水污泥相关技术规程、指南编制经验的单位优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2、参选单位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参选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合同包5要求

1、参选单位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力量,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具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监督评估服务经验优先。

2、参选单位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参选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参选人报价格式 

 

参选人报价表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参选人报价(大写)

        百元整

 

 

     

报价人(盖章):

                         参选机构代表签字:

日期:     

六、报价须知

(一)参选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文件应提供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装袋密封。

(三)参选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合同签订时间要求:确定中选人后10个工作日由省住建厅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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