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20〕3号)要求,近期,我厅会同财政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城市进行了评审。现将比选结果排在前10位的名单公示如下:
德阳市、攀枝花市、广元市、青神县、宣汉县、夹江县、天全县、金堂县、南部县、合江县。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报或反映。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编:610041,电子邮箱:739244009@qq.com;联系人:冯天兵,联系电话:028-85568176)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4日